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推进我院教育现代化和办好家长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进行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并予以全院表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晓峰
副组长:王传东、张瑞英、谢飞、荆志方、秦志强
成 员:武玉文、刘国华、宋成胜、王红霞、古和平
于嘉奇、杨逸隆、白亚楠
二、有关评选规定
(一)优秀老师
1.评选范围
在学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
2.评选原则
一是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是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三是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四是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
五是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六是能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七是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其教法在院内形成良好影响。
3.评选条件
一是学院在职任课教师。
二是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
三是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者;(3)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违反法律法规、及受到诫勉谈话者;(4)学年内累计或以上:事假3天、病假10天。
(二)优秀老师主任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班主任
2.评选原则
一是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二是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融入学院办学理念、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校训等观念做到以文化人。
三是讲究班主任工作的艺术,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违规向学生收费。
四是协调与其它班级、任课教师的关系,探索和研究教学方法,使本班学生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不断得到提高。
五是班级日常管理到位,班风好。
六是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为人师表、严以律己,并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劳动中为学生处处起表率作用,不断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和修养,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形成班级管理特色,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理论思考,总结工作经验。
七是按学院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各项活动,上课、早操、晚自习及其他外出参观活动,追踪管理学生,无迟到、缺席情况。寒暑假协助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或社会实践活动。
八是按时上交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种资料,按时参加班主任会,无迟到、缺席情况。
3.评选条件
一是学院在职班主任教师。
二是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
三是凡在本年度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资格:(1)不服从学院班主任工作任务安排者;(2)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者;(3)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违反法律法规者;(4)学年累计或以上:事假3天、病假10天;(5)出现责任事故,(有发生过学生群体事件及打架斗殴事故、乱收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
1.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已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者不再参评。
2.评选原则
一是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责任、用于担当,善于作为。
三是熟悉本岗位业务,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四是保证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院、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实绩。
3.评选条件
一是学院在职班主任教师。
二是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
三是凡在本年度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资格:(1)不服从学院班主任工作任务安排者;(2)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者;(3)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违反法律法规者;(4)学年累计或以上:事假3天、病假10天;(5)出现责任事故,(有发生过学生群体事件及打架斗殴事故、乱收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四)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
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资格审核处、党政综合办、安全保卫处、财务部、后勤处七个集体中评选。
2.评选条件
一是部门全体人员能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大局观、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领导班子廉洁勤政,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主要领导严于律已,注重班子与队伍建设;部门员工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奉献精神强;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勇于改革创新。
三是工作实绩明显,有较为突出的亮点;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学院党总支、行政部署的工作落实迅速,质量较高;主动性强,较好地完成部门年度责任目标。
四是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公开透明,部门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现象和责任事故发生。
五是尊重领导,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六是内部团结协作好,互相支持帮助,部门有较强的凝聚力。
七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1)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未完成的;(2)集体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3)发生教学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4)班子成员不团结、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的;(5)学年内部门或部门成员通报批评的;(6)其它原因需要取消评先资格的。
三、评选办法
1.各部门按照评选规定、分配名额(见附件一)组织推荐,并于9月12日前报党政综合办。
2.党政综合办根据推荐结果,在9月15日前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行文表彰。
附件: 1.评选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登记表
3.先进集体登记表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2019年9月9日印发 |
附件1:
评选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项目
部门 |
优秀教师 |
优秀班主任 |
先进教育 工作者 |
先进集体 |
党政办 |
|
|
1 |
|
教导处 |
5 |
|
2 |
|
学工处 |
2 |
3 |
1 |
|
财务处 |
|
|
1 |
|
后勤处 |
|
|
1 |
|
招就处 |
|
|
1 |
|
合计 |
7 |
3 |
7 |
2 |
备注:1.严格按照规定名额推荐; 2.先进集体由评选小组综合把关评定。 |
附件2
登 记 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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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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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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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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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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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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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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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意见(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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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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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另附纸。
附件3
先 进 集 体 登 记 表
填表日期:
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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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年度工作 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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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院领导 (签字) |
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组长 (签字)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