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尼路(生盖营村北900米)
咨询专线:0471-3298210 3298211
邮政编码:010070
传真:0471-3298208
QQ:3089149894 / 3406254140

学院公告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公告

领导干部(教师)工作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细则 (试行)

发布时间:2019-09-06 11:22:00 点击: 发布人:nengyuan
 

内能职院字〔201927

领导干部(教师)工作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细则

(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规范领导干部(教师)的言行,促进领导干部(教师)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干部(教师)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各行各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细则。

一、 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1)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基本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观念。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反对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尚空谈,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3)工作标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努力奉献,争创一流。要坚决反对马虎、敷衍、拖拉、凑和等不负责任的作风。

4)工作格局。讲大局,议大事。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自觉地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要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克服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不断增强驾驭学院全面建设、参与全面建设的能力。

5)工作作风。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坚持依规办事,不循私情,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增强办事透明性,力求公正合理。

6)民主制度。增强集体领导观念,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正确决策,形成决议,坚决执行,按照分工,担起责任。凡属学院的重大问题决策,应坚持集体研究,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不得各行其是,不搞个人说了算。

7)严格自律。严以律己,令行禁止,认真做到五不:不索取、受贿;不收取回扣;不收礼物;不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利用工作、职权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

8)管理监督。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群众监督。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弘扬正气,反对不良风气。

二、环节干部行为规范

(一)七不准:不准徇私枉法、以权谋谋;不准结党营私、损公肥私;不准假公济私、舞弊徇私;不准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不准揽功诿过、混淆是非;不准懒政、庸政、怠政;不准吃、拿、卡、要。

()七不讲:不讲危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话;不讲不利于社会和集体稳定的话;不讲有损学院发展、声誉和集体利益的话;不讲不利于师生团结的话;不讲断章取义、不符合客观事实、易引起混乱、情绪化、原则性不强的话;不讲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有谣言之嫌的话;不讲低俗、庸俗、媚俗、低级趣味、负能量的话。

(三)五提高:提高大局观念、创新观念、法律观念、发展理念;提高个人修养、组织素养、团队协作精神;提高知识水平、专业水平、服务水平;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解读宣讲能力、工作形势应变能力、工作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稳中求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教师工作 “十个严禁”

严禁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严禁参与学生组织的聚会聚餐;严禁工作期间在校园内喝酒滋事;严禁发表谈论违背道德底线的不当言论;严禁做有违师德师风的事情;严禁打骂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严禁在学生中拉帮结伙搞小团体;严禁收受家长及学生钱物;严禁利用学生谋取私利;严禁因渎职发生事故案件。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Copyright © 2007 - 2015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www.nmpower.cn 技术支持:微邦网络
电话:0471-3298210/3298211/3298212       QQ:3089149894 / 3406254140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号:蒙ICP备12000892号 欢迎访问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