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尼路(生盖营村北900米)
咨询专线:0471-3298210 3298211
邮政编码:010070
传真:0471-3298208
QQ:3089149894 / 3406254140

扫黑除恶专栏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扫黑除恶专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25 09:21:00 点击: 发布人:nengyuan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城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和校园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绐终保持对影响学校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领导机构
组 长:赵晓峰(学院院长),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

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扫黑除恶工作;

副组长:王传东(党组书记、副院长),负责教师的师

德、师风及稳定工作,对学校扫黑除恶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荆志方(党组副书记、学工处处长),管学校扫黑除恶管理工作;

组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中队辅导员,负责全校扫黑

除恶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根据学校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领导机构,安全保卫处成

立扫黑除恶工作组:

组 长:宋成胜(安全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刘仲德(安全保卫处副处长)

组 员:安全保卫处成员、各中队辅导员

三、实施方法

(一)宣传教育

  学校利用大集合集中全体师生进行《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的学习教育和动员部署,各中队(班级)利用班会、板报、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扫黑除恶、创建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利用电子屏、悬挂横幅等媒介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具体措施

1.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

黄、涉赌; 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混混”;监控学校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利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维护校园师生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家校联合,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广泛性和重要性。

2.建立健全报告机制。各处室、中队要建立健全扫黑

除恶、涉乱势力侵害校园案()件报告制度,发现涉嫌涉黑、涉恶、涉乱势力侵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乱势力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3.公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与举报箱。

举报电话: 3298208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Copyright © 2007 - 2015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www.nmpower.cn 技术支持:微邦网络
电话:0471-3298210/3298211/3298212       QQ:3089149894 / 3406254140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号:蒙ICP备12000892号 欢迎访问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